月收入万元下的纳税有了新变化

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,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,若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,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。请大家务必尽快填报!

第一

1.会计头条APP提醒广大纳税人,尽快关注2019年已填报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发生变化,例如子女达到入托、入学年龄,父母达到赡养年龄或者其他情况,就需要及时调整、修正。

2.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,享受赡养老人、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,基本无需缴纳个税。

第二,如何操作?具体怎么操作?

1.先不用着急!手把手教你怎么操作。

想要完成这项“神操作”,其实并不复杂。一共分为两步:

第一步:更新或下载最新版的“个人所得税”APP

如果你的手机已经下载该APP,打开后会自动完成更新;

第二步:点击“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”

如果信息不需要修改,则2020年度信息可以覆盖掉原来的信息,然后点击“一键确认”就可以了;如果信息有变动,则要选择修改键。

2.那么,如何核实已确认成功了呢?

信息提交成功后,可以在APP中点击“查询”-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-选择年份2020,查看信息是否确认成功。

【提醒】操作虽简单,但也要留意截止时间:用户需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,

否则错过就可能成了过错!

第三,那要注意哪些事项呢?

告诉你这3种情形你需留意!千万别大意!

个税专项附加扣除,每个人的情况不太相同,不能一概而论。

【注】以下三种变动的情况,需要大家留意:

1.对旧信息进行修改

上一年度的录入信息有变化,需要修改,咋办?比如,申报方式、扣除比例、个人相关信息等。

首先,找到相关选项,点击“待确认”后,再进入相关页面进行修改。

2.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

提醒:对于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,在每月工资发放环节,同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项附加扣除。

(1).子女教育

(2).继续教育

(3).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,二选一

(4).赡养老人

对于大病医疗支出,只能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。

再次提醒大家,尤其是这六种:

1.买房、租房的;2.子女入学的;3.发生大病医疗的;4.参加继续教学“充电”的;5.贷款利息变化的;6.赡养老人分担方式发生变化的

这些人都要进行新增专项附加扣除,扣除年度选择“2020”,然后再选择项目申报。